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锅炉污染物排放,防治大气污染,国家环保部制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作为PM2.5的重要前体物,氮氧化物成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为了进一步减少氮氧化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全国各地区在满足国家标准的同时,还陆续出台更为严格的地方标准。
各地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量标准(更新于2018.03.06)
锅炉如何实现低氮排放?
目前市面上在用锅炉想实现低氮改造,主要有三种措施:
(1)更换锅炉,(2)更换燃烧器,(3)在用锅炉进行烟气处理。
1 更换锅炉
宜选择从源头控制氮氧化物生成的锅炉,目前市面上技术最先进的是采用全预混燃烧技术的燃气锅炉,其能精确调节空燃比,从源头控制氮氧化物的生成(此措施达到30mg最为容易)。
2 更换燃烧器
锅炉燃烧器的更换、改造和调试工作,以及由此产生的对锅炉安全性能的影响,应由燃烧器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单位负责。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关于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安全风险警示的通告”,写明:对于在用锅炉,不建议采用直接改造燃烧器的改造方式(此措施受锅炉炉膛限制,一般适用30-80mg)。
3 在用锅炉进行烟气处理
将已经生成的氮氧化物通过某种手段再还原为氮气,目前主要有燃料再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非选择性催化还原法。但在实际监测中,氮氧化物排放可控性较差(此项最难控制,一般80-150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