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关于开展蓬江区2022年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相关镇街对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补助资金申报材料进行了资料审查,资料详实。经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组织核查,53台符合补助要求,共补助资金433.95755万元。补助标准为:燃气锅炉按5蒸吨及以下每台支持7万,5蒸吨至10蒸吨(含)每台支持12万,10蒸吨至20蒸吨每台支持19万,20蒸吨及以上每台支持28.5万,所述单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的支持资金总金额不超过整体改造费用的50%,否则按实际改造费用的50%补助;补助资金核定时,按照锅炉改造前锅炉蒸吨与改造后锅炉蒸吨带入补助资金标准计算,以计算结果的较低值核定补助资金。
现将蓬江区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拨打以下监督电话,逾期不予受理。